艺术特长生
引言
南京市金陵中学创建于1888年。学校始终将“立德树人”放在首位,不断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办学传统,与时俱进,深化教育改革,在课程建设、学科竞赛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。
2014年,经南京市教育局批准,我校成立了“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团——戏剧团”。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持续推进“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”和新时代学校艺术教育工作,加强艺术特色学校建设,满足学生艺术才能发展需求,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后备人才,根据南京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招生简章。
招生项目及计划
戏剧
面向南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招收3人
报名条件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:
01 获奖
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(含区级)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(展演)项目及个人比赛项目,获市级二等奖、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者。获奖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。
02 证书
初中阶段参加区级以上(含区级)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展示活动,可凭参演证书报名。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。
03 演出
初中阶段参加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团联盟交流演出(展示),可凭参演证书报名。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。
招生办法
01 报名办法
(1)报名时间:2023年5月5日至7日,截止时间为5月7日17:00。
(2)报名办法和要求:每名考生只可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。实行网上报名,考生在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录入本人信息,报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。报名的具体办法和要求,市招考院将另行通知。
(3)领取加试通知书:我校于5月9日登录网站下载报名信息,考生或家长5月13日至14日(上午9:00-11:00,下午2:30-4:30)到金陵中学招生办公室审验并领取加试通知书。考生或家长须携带初中阶段《成长的足迹》、获奖证书、参演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或家长本人)。所有考生须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(含报名表上的1张)。
02 专业加试项目
声乐:自选歌曲一首,时间5分钟以内,伴奏自备(U盘或光盘)。
舞蹈:自选舞蹈一段,时间5分钟以内,伴奏自备(U盘或光盘)。
表演:戏剧台词片段、带表演的朗诵、小品、短剧等均可,时间5分钟以内,不配乐。
说明:声乐、舞蹈、表演均为必考项目,考生可根据自身特长选择其中的一项作为主考项目。
03 评分标准及分值比例
(1)评分标准
声乐:根据音质、音准、节奏、演唱技巧、作品表现等综合评分。
舞蹈:根据舞蹈姿态、风格把握、动作技巧、作品表现等综合评分。
表演:根据语言表达、表演状态及技巧、作品表现等综合评分。
(2)分值比例
主考项目占40%、其他两项各占30%。
04 专业加试合格线
专业加试合格线:110分(满分150分)
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金陵中学艺术特长生。
05 专业加试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23年5月21日(具体安排见加试通知书)
地点:金陵中学体艺楼四楼(地址:南京市中山路169号)
录取办法
01 我校于5月24日至5月28日期间,在校园网公示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,公示期5天。
02 市招考院于6月5日至9日,在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,公示期5天。
03 艺术特长生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。
04 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总分的70%,按专业加试成绩(满分为150分)与中考成绩之和,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凡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,其他学校不得录取。未能被录取的考生,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。
其他
01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、完整。
02 金陵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及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03 联系方式
学校地址:南京市中山路169号
招生办公室电话:
025-84786296
025-84786269
025-84786227
025-84786207
监督电话:025-84786337
招生QQ群:346235447
微信公众号:南京市金陵中学
校园网主页:http://www.jlhs.net